详情
Details

津推动实施养老机构责任险 养老院老人统一上险

2014-3-18 10:00:31
在高龄、失智、失能老人比较集中的养老院里,老人出意外是最让管理者揪心的一件事。一个老人出意外,一个养老院可能就要关门,这一问题将有望通过保险理赔来解决。近日,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保险合同参保,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本市民政局正在会同财政部门协调,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实施。
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是集高龄、高风险的群体,一旦发生意外,会引发家属的高额索赔,使养老院处境被动。《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可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既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也能提升养老院抗风险能力。未来,我国将探索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的“保险合同、基准费率、服务标准”,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应当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财政部门将给予保费补贴,各养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保险费,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责任保险费,严禁截留挪用保险赔偿金。
养老机构对这种责任险期盼已久。望园养老院的负责人白宝洋说:“我们民办养老机构,对这类保险的渴望更迫切,虽然我们照顾老人极其细心,但还是会担心老人出危险,摔倒啊,烫伤啊……养老院本来就是微利经营,一旦有老人出问题,面对高额赔偿,养老院也就别干了。”
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人赵伟表示,养老机构责任险对养老院特别是民办养老院会有促进之效,客观上也会分担现有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但是,针对老年群体的保险风险比较大,需要财政补贴支持。民政部门正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如何推动这项保险的实施,力争早日推出,增强养老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返回首页
TOP